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1-15
灵林函〔2018〕3号
关于广西桂味荔枝农业生态园项目建设
是否涉及林地的复函
广西丰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:
贵公司《征询关于广西桂味荔枝农业生态园项目建设是否涉及林地的函》已收悉,我局根据《灵山县2016年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》成果数据库查询,广西桂味荔枝农业生态园项目选址不在林业用地范围内,无需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使用手续。
特此函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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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15日